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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克”食品居然能同食

2012/2/7 12:33

●黄豆与猪蹄

所谓相克理由:黄豆膳食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与猪蹄中的矿物质会合成螯合物,它能干扰或降低人体对以上元素的吸收。

批误:植物性食品都有细胞壁,而细胞壁里面都有果胶,果胶的基本结构单元是半乳糖醛酸。它和其他含负电荷的植物胶质一样,都具有螯合金属元素的作用。但是,如果这样一种作用就会妨碍营养健康的话,我们就什么含纤维的食品都不能吃了,比如蔬菜、水果、粗粮……动物研究证实,这点膳食纤维不会引起人体的矿物质缺乏。需要普遍忧虑的倒是膳食纤维摄入过少,而不能发挥吸收胆固醇和降低血糖血脂的作用。

结论:猪蹄以胶原蛋白为主,原本所含的矿物质就不多,相比之下,红色肉类、内脏、鱼类、贝类都是更好的铁、锌来源;坚果、豆类、粗粮、蔬果等是更好的钾、镁、钙的来源。黄豆和猪蹄搭配,主要目的根本不在于补充矿物质,而是提高雌激素水平,促进乳腺发育和乳汁分泌。

●鸡肉与虾或芹菜

所谓相克理由:鸡肉与芹菜同食会伤元气;鸡肉与虾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批误:鸡肉和芹菜搭配,既可以吃到好的蛋白质、微量元素等,又可以吃到膳食纤维,

伤元气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虾与鸡肉同属温性,又能温中补虚,并无相克的因素。只有在水质受污染,鱼虾携带了水中的毒物的情况下,虾与其他肉配食才会发生中毒,而被误以为是食物相克。其实,鸡翅与河虾同食的情况很多,都未见不良反应。

结论:从营养学角度看,只要这样搭配时不加很多油,就是非常健康和科学的搭配,对身体是有好处的。

●大蒜与大葱

所谓相克理由:两者都是强烈刺激肠道的食物,同食易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

批误:这两种调味蔬菜均有强烈的刺激性,但这仅限于生吃的时候。在加热之后,其中的强刺激性二硫化物被分解,产生甜味物质,没有刺激性。因此,如果胃肠虚弱,对辣味的葱蒜不适应,应当避免一次食用过多或同食多种辣味物质。

结论:两者一起加热烹调,用作炒菜时的调味品,是完全无需担心的。

真正的食物相克只有三种情况:

一是两种食物在分解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如河虾就不宜与辣椒、番茄、橙子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果配吃,因为虾肉中的无毒五价砷会被维生素C还原为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吃多了会危及生命。

二是两种食物在吸收和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如果同食,产生的协同作用可能会让营养素发生“PK效应”,降低某些营养素的吸收率。如钙与镁同食、钙与蛋白质同食时,若其中一样多了另一样就吸收不了。

三是从中医角度来讲,食物分寒、冷、温、热四性,如果两种大寒食物同食,人就会不舒服,大热食物吃多了就会上火,只有四性食物搭配着吃,才不至于寒热失衡。所以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有些人确实不宜多吃某种食物。

实际上,对于一些影响营养素吸收的食物搭配,我们可以通过改变烹调手段,来避害趋利。比如菠菜豆腐汤被许多书籍列入“相克”名录中,那么,我们将菠菜先入水焯熟,使其草酸分解,从而不会产生草酸钙,也就不存在“相克”的问题了。

日常生活中,“食物相克”的参考意义并不大,很多都是以讹传讹。大多的常见搭配食法并不像谬传的那么可怕,没必要为那些不易出现的化学反应而因噎废食。作为杂食动物的人类,吃的品种越多、越杂,饮食才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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