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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冷鲜肉“垄断”争议

2012/5/1 15:43

年上半年开始,外地的冷鲜肉在常德突然“走”不动了,反之本地冷鲜肉在该地市场快速膨胀。双汇等外地冷鲜肉品牌的经销商,他们似乎看不到整改的尽头,正在陆续将地方商务局诉上法庭。

被没收的冷鲜肉

9月22日,双汇冷鲜肉经销商胡泽文诉常德市武陵区商务局一案开庭。

2008年7月31日,胡泽文店内的15公斤冷鲜排骨被武陵区商务局牲畜定点屠宰稽查大队没收。武陵区商务局出具的[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胡泽文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武陵区的《外来冷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

胡泽文的状况并不是独家的,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常德双汇冷鲜肉经销商都遭遇同样的问题。

2008年5月6日,武陵区双汇冷鲜肉特约经销店祝云利正在销售的22公斤冷鲜肉被武陵区商务局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没收。此后,常德市区共11家双汇冷鲜肉销售店中正在销售的冷鲜肉相继被没收。

5月17日,常德市双汇冷鲜肉总代理商王勇军和11家特约销售店的老板同时收到了武陵区商务局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理由是我们销售的冷鲜肉不符合武陵区的规定,禁止继续销售此类产品,要求在5月19日以前整改完毕。”王勇军告诉记者。

王勇军按要求开始进行整改,比如“专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到各部门换证换票,做到每批次货(有)进出台账”,比如“联系工厂按照当地冷鲜肉标准进行包装”。

2008年6月24日,武陵区商务局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稽查大队在武陵区甘露寺市场突然将王勇军的门店中227公斤双汇生猪产品予以没收。

7月31日,大润发超市的195公斤双汇冷鲜肉和个体户胡泽文的15公斤冷鲜排骨被屠宰办封存后没收。8月15日,常德市新一佳超市75公斤的双汇冷鲜肉被现场扣押……

日前,包括王勇军在内的四名双汇经销商向常德市中院起诉武陵区商务局,案件已获受理,胡泽文案首先开庭。

换证换票之辩

胡泽文案的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武陵区商务局[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的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 条的规定与事实没有任何关联,而依照《外来冷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对胡泽文进行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条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条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而胡泽文销售的冷鲜肉具体不符合哪些法定要求,武陵区商务局[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没有说明。

胡泽文代理律师还认为,《关于外来冷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是武陵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一个规范性文件,不是政府规章,更不是法律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记者获得的武陵区商务局出具给双汇冷鲜肉经销商的多份处罚通知中均提到:没有按照《外来冷鲜肉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到指定地点换票、换证,实施检疫”等。

如5月16日武陵区商务局牲畜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向王勇军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显示:“总经销商(指王勇军本人)没有按质、按量、按时到指定地点换票、换证,实行检疫。” 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所谓“换票、换证”,就是外来冷鲜肉到武陵区境内后,要在肉品品质、检疫等方面再次检验和收费。双汇集团销售人员介绍,在常德等地区销售的双汇冷鲜肉系出湖北宜昌双汇食品公司,出厂之时就经过肉品品质、检疫等方面的检验。

为此,双汇冷鲜肉经销商“在武陵区1吨冷鲜肉平均要再上缴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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