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38
为留证据拿了超市标价牌
记者注意到,陈先生维权似乎蛮有经验的,他不仅保留了收银小票。为了“敲实”证据,他还将超市对湿纸巾进行促销时挂的1元价格标签也拿到了手,并对照了上面的条形码,确认一致。“有了这两样东西,超市方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也不怕你店大欺客。”陈先生说,这是他第二次来特意去找到后拿到的,为的就是让超市方无法抵赖,维权有据。
二度维权超市同意10倍赔偿
在本报记者的陪同下,陈先生又找到好又多超市的服务台,一名姓潘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在经过核对后,确认当时这款湿纸巾确实售价1元,超市方多收了钱。对于好又多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陈先生明显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其一,如果退还每包多收的0.3元,他完全能够接受,但好又多超市方必须出具一封正式的道歉信给他,以表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消费者作出的郑重道歉。其二,按照商品价格的10倍予以赔偿,同时退还多收的差价。
随后,潘小姐离开服务台,到办公室跟主管商量,五分钟后,她出来对陈先生表示接受他提出的第二个方案,同意按8包纸巾总价的10倍予以赔偿,总共104元;另外再退还差价2.4元,总共106.4元。“虽然只有100多块钱,我只是想让超市方长个记性,不能用这种小把戏来欺骗消费者。”陈先生说,希望更多类似的上当消费者能来合理维权,同时,有此种行为的超市,能改正自己的过错。
“老套”的解释
超市称“忘了”换标签
明明每包湿纸巾标明的是1元钱,收银时却又多收0.3元,这是怎么回事呢?面对记者的询问,负责客服的潘小姐称,造成这个失误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负责更换标签的工作人员可能忘了取下旧标签,换上新的标签,这才导致消费者误认为仍然是售价1元。对于记者询问此举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潘小姐称,这只是超市方面确实存在失误,不存在欺诈,但超市管理方将会对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