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31
工商部门称若排斥其他品牌则涉嫌不正当竞争可投诉
“到餐馆吃饭时,服务员称在店里只能买指定的啤酒。”昨日,南昌市民王先生找到本报,投诉南昌市来凤鱼湘菜馆(以下简称“来凤鱼”)只卖指定品牌的啤酒,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投诉:餐馆只卖指定啤酒
王先生告诉记者,5月9日中午,他和朋友一同到“来凤鱼”吃饭。席间,他们想点几瓶南昌啤酒。但餐馆服务员却告诉他们,该餐馆是某品牌啤酒包场,不提供其他品牌的啤酒。
“我来餐馆吃饭,就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酒水饮料。餐馆怎么能指定一种我不喜欢的酒,不给我选择的余地呢?”王先生说,餐馆如果事先告之是某品牌的啤酒包场,他就不会去用餐。“之前我对这家餐馆的菜比较满意,来过好几回。但是经过这件事情后,我再也不想来这里吃饭了。”
“来凤鱼”:啤酒包场很普遍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来凤鱼湘菜馆。餐馆付经理告诉记者,餐馆从新年过后就开始只卖某品牌啤酒,不出售其他任何品牌的啤酒。“但是并不是在我们餐馆就不能喝南昌啤酒,或是其他品牌的酒水。顾客可以自带南昌啤酒,也可以让服务员代购南昌啤酒,我们都不会收取开瓶费等服务费用。”
对于所谓的啤酒包场,付经理表示这是餐馆与啤酒厂商之间的一种合作,这种情况南昌市一般的餐馆酒店都存在。当记者问及合作的具体内容时,他婉言拒答。
工商:排斥其他品牌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啤酒包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呢?记者从相关工商部门获知,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要求餐馆必须提供多个品牌的酒水饮料。但如果酒水厂商与餐馆达成某种协议,通过支付一定的“入场费”,达到只售该品牌酒水,排斥其他品牌酒水的目的。这种行为就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问题。对此,消费者可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向所在地区的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举报。
包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合作关系呢?它的实质内容是什么?这究竟是一种餐馆的自愿行为,还是酒水厂商之间的恶意竞争?欢迎知情者拨打本报热线0791-6847315,透露其中未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