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4 10:34
本报12月15日讯 天桥区决定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开展代号为“畅通行动”的综合整治工作,类似“天价切糕”欺诈销售、黑摩的、临街商业房“伸舌头”等9项内容被列入整治范围。
天桥区城市窗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这次行动中,整治的重点是针对交通、治安、环境等影响城市秩序、车辆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9类问题,力争实现城市管理安全有序、市民出行更加顺畅、安全感明显增强、环境秩序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整治范围确定为四大站区周边地区,即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客运中心、济南火车站和济南火车东站周边地区。
此次行动将对以下9项内容集中纠违:路面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以及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翻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违法行为;机动车违法停车,出租车站区周边长时间候租,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以及前方拥堵违法进入路口等易致堵违法行为;机动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种的违法行为;黑车及“黑摩的”无牌照上路、违法停车聚集、非法运营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问题;流动摊贩占道、报车违规经营以及在慢行车道内散发小广告等痼疾顽症;临街商业房“伸舌头”、店外经营及自用车辆乱停现象;违法设置灯箱、牌匾、临窗广告等行为;在道路上采取拦车、敲车窗等方式乞讨,阻碍车辆正常行驶等违法行为;两站之间换乘旅客拖带行李占用慢行车道现象等等。
此次整治分工明确,对违章现象严厉处罚。窗口整治办稽查大队负责“黑摩的”打击查扣、民营医院接站处的规范管理。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临街商贩、报摊和流动摊贩的管理工作。该区交警大队负责社会车辆乱停放、窗口地区道路拥堵的治理工作。公安分局维护治安秩序,负责打击强行乞讨、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董从哲)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21216/1700140181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