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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实行风险分级 不合格食品下架周期将缩短

2012/5/1 16:13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的食品将有全市统一的分类分级标准,按照监管的关注热点实行动态分级,缩短不合格食品下架周期,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退出机制。北京市工商局在昨天召开的工作会上对今年的食品安全提出计划。

实行食品风险分级

食品安全不仅为市民关注,也是监管部门的重心。北京市工商局在报告中提道,今年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食品监管分类分级标准。

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介绍,食品监管分类分级标准在食品流通领域监管中首次提出,预计今年出台。届时要对食品经营主体按照规模、经营食品品种、经营食品风险度等进行分类。经营主体规模,如超大型、小型;品种,如经营单一食品、复杂食品;类型,如经营高风险食品、低风险食品等。

其中食品风险则实行动态分级,产生叠加效果,工商部门根据最终的分类分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一个超大型复杂经营商家,又经营一些列入高风险的食品,就会是工商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冀玮解释说,食品风险分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食品安全存在未知性,工商部门会根据具体监管情况进行随时调整,“像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前,乳制品并不是一个敏感的高风险食品,而现在可能就会把它列入高风险食品。”

淘汰低层次的摊群市场

在日常食品安全抽检中,工商部门将优化食品抽样检验程序、检验方式和手段,从而缩短不合格食品下架周期,以便及时准确地发布警示信息。目前算上实验室检测时间到最后公布,不合格食品下架周期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本市将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下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子平台,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乳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全程追溯。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后续监督制度,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强制其退出。

此外,那些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的地摊式的低层次摊群市场,将逐步被清理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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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今后消费者遇到重大、疑难投诉纠纷时,可以选择向第三方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其调解出来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能成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介绍,消协将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知名维权律师、专家、有调解经验的消协人员等组成。人民调解依据《人民调解法》,调解的结果具有司法执行力,可以成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消协会对“人民调解”制定具体的规范标准,重点还是那些难点或带有倾向性的投诉、重大群体投诉等,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自愿选择。

此前在2011年6月,北京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落户东城区消协,就规定凡消费群体投诉、多次投诉无果、难点典型投诉等6种情形均可申请人民调解。

原文地址:http://finance.qq.com/a/20120105/000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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