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9
本报记者 王锦
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显示,为改制,天津市佟楼副食综合商场整体产权挂牌转让,挂牌价格1001万元。目前天津市佟楼副食综合商场由天津市河西区国资委全资持有。
据了解,佟楼副食商场是天津知名的国有老字号企业,也是天津市河西区唯一现存的国有独资中型副食企业。公告显示,佟楼副食商场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38万元,主要经营副食品、肉类制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粮油食品、烟酒茶糖、糕点、饮料、冷热饮等等。
2010年上半年,佟楼副食商场实现营业收入1426.26万元,营业利润-140.48万元,净利润-144.98万元。经评估,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天津市佟楼副食综合商场净资产账面值为-370.65万元,评估值为1000.28万元。
公告称,因佟楼副食商场是“津门老字号”,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佟楼”商标注册证,故国有产权转让后的新企业不能改变原“佟楼副食”字号。
若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单位的,必须具有连续三十年以上从事副食行业的经历,意向受让方须为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单位且资格在八年以上。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副食行业在岗并经营管理连续工作25年以上的经历。
同时,鉴于河西区政府商业整体布局规划的实施,该国有产权转让后的企业应在原址保持长久副食品经营,不得再行其他用途的转让,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全部出售资产。若原址因政府统一规划或其他原因需要拆迁,补偿费按照受让方取得原址的本次成交结算价款给予补偿。
除了支付转让款之外,受让方在国有资产转让完成后,还须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方原企业拖欠职工的医药费、家属医药费、采暖补贴、房改补贴等各类费用676.01万元,并支付原企业在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690.19万元,及企业负债70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