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5
岛城今起将全面清缴问题乳粉,包括检测出三聚氰胺的产品。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要求各单位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否则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据了解,此次清缴的问题乳粉包括2008年9月14日(含)前生产的产品,以及2008年9月14日后生产未经检验的,三聚氰胺检测不合格的,过期、无标识的问题乳粉。“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产品,不管是否含有三聚氰胺,也已经
过了保质期,需要全部清缴。”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立即上缴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不上缴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和生产经营者积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投诉举报藏匿、销售、使用上述问题乳粉的行为,市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市质监局举报电话12365,市食安办举报电话8077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