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3
“要不是消保委帮助商家维护权益,真不知道缺德者要折腾商家到什么时候?”近日,杭州余杭区余杭镇一家超市的负责人专程赶到当地消保委办公室,对消保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6月下旬,杭州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余杭分会两次接到张先生投诉称,他在当地一家超市干货食品柜台购买的黑木耳出现霉变质量问题,要求消保委主持公道帮助索赔。经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商家协调后,张先生均顺利获得退款及相应的赔偿。
7月16日,张先生第三次来到区消保委余杭分会办公室,拿着霉变的黑木耳包装袋再次要求索赔时,曾两次参加调处的消保委工作人员感觉事情蹊跷,当工作人员拿起黑木耳包装袋仔细查看后,发现该真空包装袋有一些肉眼难以察觉的针刺小孔。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应该是这些针刺小孔导致真空包装内的干货食品受潮出现霉变现象,当工作人员对此详细询问时,张先生回答言词支吾,无法对真空包装袋出现针刺小孔的情况自圆其说。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张先生的索赔投诉,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区消保委余杭分会工作人员借《市场导报》提醒经营者,商家应切实加强对商品购物现场的日常监管,遇到此类投诉应仔细查验核实,切莫为息事宁人赔款了事,若出现类似“诈赔”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