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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餐馆超市播放背景音乐须交版权费

2012/5/1 15:43

日起,我省小到一家街边的小吃店,大到营业面积达数千平方米的大超市,如果播放背景音乐,将会被要求缴纳音乐版权使用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昨日向媒体正式通报,我省的背景音乐及现场表演的版权收费工作昨日起正式启动。这是继KTV版权收费工作开始后,由集体管理组织推动的我省又一项保护知识产权的收费工作。

小吃店播歌也要交费

这项背景音乐及现场表演的版权收费工作,涉及包括:现场表演,酒吧、餐厅的背景音乐,宾馆及其所属咖啡厅等,商场、超级市场等,航空,铁路,展览,总共7大类。

以餐饮行业为例,对酒吧、咖啡厅、餐厅等营业场,都将按营业面积收费。对仅提供机械表演的餐馆: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 0.02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对提供机械表演和现场表演的餐馆: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4元。音著协云南办事处工作人员解释,所谓“机械表演”就是通过CD、 DVD、录音机等播放器播放音乐。这就意味着,一家小吃店哪怕自己买来磁带、CD、VCD、DVD在店内播放,以招徕顾客或作为营业时期的背景音乐,也要交费,而且要按其营业面积来交,每天每平方米至少要出0.02元。

部分连锁机构已交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表示,这项收费工作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重庆等省区市早已开展,我省已属于全国起步较晚的收费省份。

该办事处同时强调,目前,家乐福、沃尔玛、肯德基、麦当劳、居然之家等一批连锁经营的公司已向协会交了费。此项收费基于各场所对音乐的依赖度的不同,标准也不一样,其中宾馆的标准是按照每床位每月1.75元;演唱会按照总票价的2.5%;商场超市按面积计算,比如,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不缴费将被行政投诉

如果企业不缴费,音著协如何办?办事处负责人说:他们将通过行政投诉,甚至诉诸司法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且这项收费工作不是简单收费行为,音著协同时也将提供相应服务,会给已缴费单位或个人提供统一标准的播放器,并根据不同行业需要,提供相应曲库。曲库使用者还可通过音著协服务平台,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合法下载歌曲。

律师观点 缺乏充分法律支持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认为,根据《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支付报酬。所以,在以赢利为目的的营业性场所,为经营需要而播放使用尚在保护期内的音乐作品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是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如果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定价应由国家的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国家版权局作为监督、维护著作人利益的主体以批复的形式同意相关收费标准显然有越俎代庖之嫌。使用背景音乐支付费用应当属于服务性收费,费用收取方意图使用单方制订的额度标准强行要求对方接受显然缺乏法律支持,作为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背景音乐的使用人并没有当然义务按照标准付费。

依据规定,音著协只有获得了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代著作权人行使收费的权利,而根据该协会的自我介绍,在目前数以几十万首(曲)计算的国内音乐作品中,给予该协会授权的并不多,并且很多营业场所播放的背景音乐相当一部分是外国经典名曲。此外,著作权是有明确保护期的(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这也就意味着营业场所使用过了保护期的背景音乐是完全免费的。所以,音著协无法代表任意著作权人向任意背景音乐使用人收取费用。

各方反馈 超市 沃尔玛已经交了

昆明家乐福媒体负责人介绍,目前家乐福方面已经有专人在负责此事,将有一套执行方案来配合这一新规。该负责人表示,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此外,沃尔玛中国公司公关事务部早前对媒体表示,公司2002年已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商,中国范围内所有沃尔玛门店的商场音乐版权费用,由深圳总部统一缴纳,收费标准按照经营面积计算。

餐馆 全部埋单不公平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感觉是荒谬。”天鹅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柴金燕表示,商家放背景音乐,让顾客更舒心,对于经营来说背景音乐的间接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反过来对音乐本身也是一种宣传。

另一家餐馆相关负责人表示,KTV是通过点播音乐来赚钱,餐厅播放音乐只是为了凑气氛,并非直接从音乐本身赚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只拥有部分歌曲的版权,而非覆盖所有音乐歌曲,所以全部由商家埋单并不公平。

商店 不因此直接盈利

“使用音乐作品本身就是对人类文明的传播,应该尊重创作者的劳动,但具体收费的对象范围应该有所局限,非因此赢利的商家不应该归于这一范围。” 在文化巷开服装店的黄彬说。很多商家认为,应该将音乐的商业用途和文化传播功能区分开,对用音乐直接赢利者收费,而公共场所用以美化购物环境、愉悦顾客为目的的播放不收费或少收费。

音乐人 不利于音乐传播

马力是知名摇滚乐手,麦田书店老板。当记者向马力告知,音著协开始在我省全面收取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费一事时,他激动地表示,这个规定太偏激了。音乐就是要传播,百货业、超市、餐馆、小店是传播音乐的好地方,如果商家购买的是正版唱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在保护音乐著作权。他还表示,保护唱片业有很多方式,一直以来强调的禁止网络免费下载等倡议是值得提倡的,可反音乐传播渠道的规定应该难以执行。

马力表示,如果这一规定强行实施,那在他的书店里就只能播放自己制作的音乐。这样一来,对音乐产业的发展其实不利。(记者 王淑娟 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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